截至目前,中國“限塑”歷程已有十余年,從2008年“限塑令”出臺;到2010年1月8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2024年7月1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9部門公布文件,要求扎實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相關政策一直在不斷推進。
而面對國家大刀闊斧的禁塑行動,多地也紛紛在進一步升級“限塑”舉措。如2015年1月1號開始,吉林省正式施行“禁塑令”, 規定全省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不可降解塑料購物袋、塑料餐具。2020年4月,海南省生態環境廳印發《關于開展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試點工作的通知》。
2020年,上海市發展改革委等10部門聯合印發《上海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方案》,規定全市范圍的餐飲打包外賣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購物袋,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等。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澳門特區政府也發布消息稱,通過第163/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自2026年1月1日起,將禁止進口3類一次性塑料制品,分別是一次性塑膠棉花棒、一次性塑膠氣球棒及充氣打氣棒。
業內認為,此項禁令的出臺,預計會在以下幾個方面產生積極影響:包括直接減少特定塑料垃圾,緩解垃圾處理壓力;為環保替代品(如紙制、木質、可降解材料制)的棉花棒、非塑料材質的氣球棒等創造市場空間。
除中國以外,多國也已經積極投身禁塑、限塑的運動中。值得注意的是,在2026年,有不少國家及地區禁塑行動也將迎來升級。
如早前,阿聯酋氣候變化與環境部長表示,阿聯酋將于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進口、生產和銷售一次性塑料制品。
據悉,迪拜及其他酋長國自2024年1月1日起實施一次性
塑料袋禁令,并征收25菲爾稅費。禁令涵蓋攪拌棒、發泡塑料食品容器、桌布、棉簽、吸管及一次性
塑料杯等塑料制品。而自2026年1月1日起,一次性塑料杯和杯蓋、一次性塑料餐具、塑料食品容器及塑料餐盤將被禁止使用。
2026年11月,歐盟則將全面禁止廢塑料出口。新條例不僅禁止向非OECD國家運送塑料垃圾,而且對向OECD國家的廢塑料出口也施加了更嚴格的條件。
此外,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第2025/40號法規(又稱包裝及包裝廢棄物法規(
PPWR))也已于2025年2月12日生效。其中,一項規定是與食物接觸的包裝若含有任何全氟/多氟烷基物質(包括聚四氟乙烯等聚合物),總含量超過百萬分之50以及超過十億分之 250,自2026 年 8 月 12 日起禁止進入歐盟。
注:本文由塑料機械網(www.thomasmraztour.com)整理發布,資料來源:生物塑料研究院、色母粒產業網。本站發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傳播更多信息,與本站立場無關。并且鄭重提示所有閱讀者,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本文不作為任何投資的參考意見和依憑。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