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關于包裝生產者延伸責任制度(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簡稱EPR)的政策分歧,正引發企業界與環保界之間的新一輪爭論。柔性包裝協會(Flexible Packaging Association,F
PA)、美國國家餐館協會(National Restaurant Association)及多家企業正呼吁華盛頓出面“協調”各州差異化的EPR法規,以減輕企業在不同州面臨的合規成本。然而,環保組織則警告稱,這樣的聯邦干預可能“降低標準”,阻礙州級政策創新。
企業:EPR法規差異推高成本,亟需國家層面的統一標準
FPA在提交給白宮與司法部的意見書中指出,盡管其支持EPR的基本理念,但各州EPR法規在適用范圍、定義及要求上差異巨大,已給企業帶來高昂的運營與管理負擔。該協會認為,聯邦層面的協調可在提升回收效率的同時,減少對跨州商業的沖擊。
來自密蘇里州圣路易斯的硬質塑料包裝企業Anchor Packaging也表達了類似的擔憂。該公司指出,目前已有俄勒岡州、科羅拉多州、加利福尼亞州、緬因州、明尼蘇達州、馬里蘭州與華盛頓州通過包裝EPR法案,而這些差異將使包裝供應鏈的運營效率顯著下降。
餐飲行業的壓力尤為突出。美國國家餐館協會表示,餐飲業平均利潤率僅為4%以下,而EPR法案帶來的行政成本與包裝費用“對企業生存構成實質性影響”。該協會強調,EPR法規不僅是環境舉措,更是直接影響價格、產品供應與商業可持續性的運營性規定。因此,其建議“在不完全聯邦預先立法的前提下,實現各州法律的更大程度協調,以統一定義、報告要求與成本結構”。
環保界:過早介入或“設下更低門檻”
環保與回收組織則對企業界的呼吁持謹慎甚至反對態度。國家管理行動委員會(National Stewardship Action Council)首席執行官海蒂·桑伯恩(Heidi Sanborn)指出,目前的EPR體系仍處在早期探索階段,各州的不同方案可被視為政策實驗。“過早的聯邦介入很可能設下更低的標準,削弱回收與減量目標,并終止州級創新。”她呼吁聯邦政府“在各州積累充分經驗與數據后再考慮統一”。
海洋保護協會(Ocean Conservancy)的塑料政策主任安雅·布蘭登(Anja Brandon)則表示,EPR是解決一次性塑料和包裝廢棄物管理混亂問題的關鍵機制。她指出,目前美國存在數十種不同的塑料類型與添加劑,導致回收體系低效且成本高昂,而EPR可幫助將廢棄物處理成本從納稅人轉移至生產企業。不過,她強調,任何聯邦“協調”都應建立在“最低標準”之上,而非設定上限,以便各州繼續在現有基礎上提升標準。
與此同時,產品管理研究所(Product Stewardship Institute)首席執行官斯科特·卡塞爾(Scott Cassel)強調,EPR在美國已有25年實施經驗,涵蓋涂料、床墊、藥品、電池與
溫控器等21類產品,“并不存在違反州際商業法的問題”。他表示,目前各州之間已經在通過“EPR協調工作組”實現自下而上的協作,企業游說聯邦政府“插手”只會帶來更多不確定性。
企業的更廣泛訴求:從回收標簽到化學回收標準
除EPR法本身外,企業團體還希望聯邦層面介入其他包裝相關法規。其中包括:
再生材料含量(
PCR)強制要求:Anchor認為,新澤西州與華盛頓州的PCR目標“不切實際”,將增加生產成本;
可回收性標簽沖突:FPA指出,部分州法規與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的《綠色指南》存在矛盾;
化學回收技術標準:FPA建議,聯邦政府制定統一的化學回收標準;
地方包裝禁令:餐飲業希望獲得對聚苯乙烯泡沫(EPS)及含PFAS物質包裝禁令的政策緩解。
此外,FPA還提及正在起草的《PACK法案》(Packaging Claims and Knowledge Act),該法案擬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可回收、可堆肥及可重復使用包裝的標簽要求,并預先排除州級沖突性立法。
結語:協調與創新之間的平衡之爭
美國包裝EPR政策的爭論,實質上反映了“全國統一標準”與“地方創新試驗”之間的張力。企業希望通過協調降低運營負擔,而環保團體則擔心此舉削弱進步勢頭、推遲循環經濟的深化發展。
目前,EPR制度已成為推動塑料包裝循環利用、提升再生材料使用率的重要政策工具。如何在政策統一性與地方靈活性之間找到平衡,將成為美國乃至全球塑料循環回收體系發展的關鍵考驗。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