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經信局,各管委會經信部門:
根據《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開展2025年浙江省隱形冠軍企業認定和復核工作的通知》(浙經信企業〔2025〕233號)文件要求,現就做好寧波市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5年浙江省隱形冠軍企業認定
申報企業所屬行業應為國家和省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領域,屬于《中國制造2025浙江行動綱要》明確的11類重點發展產業(附件1)或浙江省“415X”先進制造業集群重點發展領域。同時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在寧波市轄區內工商注冊登記、連續經營10年及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在5000萬元及以上,一般不超過20億元。
3.企業近2年營業收入持續增長,且凈利潤平均增長率達到10%以上;企業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且銀行資信等級A級以上(或人行征信報告無不良記錄)。
4.截至上年末,企業從事特定細分行業、細分領域時間10年及以上;主導產品不超過3個,其主營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70%以上;主導產品的細分市場占有率位于全球前10位或全國前3位。
5.近2年企業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的比重每年均不低于4%。企業具有與主導產品相關的有效發明專利(含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3項或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5項及以上(其中制造業企業有效發明專利1項以上)。
6.自建或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聯合建立研發機構;企業在研發、生產、供應等環節至少有1項核心業務采用信息系統支撐。
7.主導或參與制定相關業務領域國際標準、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1項以上。企業擁有自主品牌,取得國際相關管理、生產、產品等認證1項以上。
8.對于近三年內發生重大安全、質量、環境污染事故,或嚴重失信、偷稅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或發現存在數據造假等情形的企業,不予推薦。
9.對于已被認定為工業和信息化部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或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不再推薦申報隱形冠軍企業。
二、2025年浙江省隱形冠軍企業復核工作
(一)復核對象
2022年認定的3家隱形冠軍企業和復核通過的5家隱形冠軍企業(另行通知各地)。
(二)復核條件和要求
1.近三年企業生產經營正常,且符合隱形冠軍企業申報條件和要求。
2.考慮當前形勢,對本次申請復核隱形冠軍企業“近2年營業收入持續增長,凈利潤平均增長率達到10%以上”的指標不作要求。
3.對復核企業屬于有效期內的專精特新“小巨人”的,可免于實地抽查;復核通過名單印發后,原2022年度認定和復核通過的隱形冠軍企業稱號自動失效,以該名單內企業為準。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隱形冠軍稱號:
(1)對未按規定參加復核;
(2)對于近三年內企業發生重大安全、質量、環境污染事
故,或嚴重失信、偷稅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3)發現企業存在申報數據造假等情形;
(4)經復核,不符合隱形冠軍企業申報條件和要求。
三、有關事項
(一)做好組織發動
請各地經信部門做好申報及復核相關組織發動工作,提醒新申請企業和復核企業于9月21日前,登錄浙江省企業之家網(https://zj87.jxt.zj.gov.cn/)在線填報《浙江省隱形冠軍企業申請書》(見附件1)《浙江省隱形冠軍復核企業申請書》(附件2),并上傳相關佐證材料(清單詳見附件3)。
(二)做好資質審核
各地經信部門要切實履行責任,嚴格把關,加大對企業財務數據真實性審核力度,確保填報數據和佐證材料一致,提升推薦質量。對于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隱形冠軍企業,未通過復核的,需說明原因。
(三)按時上報材料
各地經信部門于2025年9月29日前集中組織開展初審推薦工作,于9月30日前將企業申請書、佐證材料、匯總表報送市經信局。電子版資料清單按附件3順序要求,壓縮包發送至浙政釘:13967890651;紙質版僅報送附件1、附件2,按一式1份用EMS郵寄至:鄞州區和濟街95號市行政中心8號樓。聯系人:陳奕明,聯系電話:13967890651;靳魯泉,聯系電話:18858058381。
企業具體申報及復核相關問題請直接咨詢屬地經信部門,咨詢方式詳見附件6。
寧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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