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機械網 一周看點】
一、禁止以任何方式進口固體廢物。禁止我國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
二、生態環境部停止受理和審批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的申請;2020年已發放的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應當在證書載明的2020年有效期內使用,逾期自行失效。
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監管場所(包括保稅區、綜合保稅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物流中心(A/B型)、保稅倉庫等保稅監管場所)內單位產生的未復運出境的固體廢物,按照國內固體廢物相關規定進行管理。需出區進行貯存、利用或者處置的,應向所在地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監管場所地方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海關不再驗核相關批件。
四、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監管場所外開展保稅維修和再制造業務單位生產作業過程中產生的未復運出境的固體廢物,參照第三款規定執行。
上海市《快遞包裝基本要求》地方標準(DB31/T 1247-2020)經批準發布,將于12月1日起實施。標準規定了快遞包裝的總體要求、材料要求、使用要求和回收利用要求,主要適用于上海市郵政企業、快遞企業、電子商務經營者、電商供應商、行業組織、政府相關主管部門和消費者對快遞包裝的使用和管理。
該標準具有以下四個方面特點:
一是作為行業綠色發展地方管理標準,既采納了國家的相關標準,又結合了上海局“9893”綠色升級工程和《上海市快遞包裝物垃圾分類指引》的要求。
二是標準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有效銜接。
三是標準實現了從電子商務經營者、供應商到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再到消費者的全鏈條管理。
四是標準不僅適用于快遞企業,也同樣適用于郵政企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商務部制定了《商務領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報告辦法(試行)》。
國家鼓勵和引導減少使用、積極回收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廣應用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產品。
商品零售場所開辦單位、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外賣企業使用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應根據本辦法向商務主管部門報告使用、回收情況。
商務部負責指導全國商品零售場所開辦單位、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外賣企業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況報告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商品零售場所開辦單位、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外賣企業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況報告工作。
商品零售場所開辦單位、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外賣企業,應當通過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報告系統,向所在地縣級商務主管部門報告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況。商務部建立全國統一的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報告系統,及時接收、處理報告信息。
為深化本市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決定》等相關規定,按照減少層次、整合隊伍、提高效率的原則,現決定由市場監管部門承擔本市商務領域塑料污染治理行政處罰權以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職責;由商務部門承擔商務領域塑料污染治理的規劃編制、政策制定、宣傳培訓、日常監督等職責。
各區政府、市政府相關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協作,互相配合,按要求完成此次職權劃轉相關工作任務。市司法局要指導做好相關移交和銜接工作。市場監管、商務等部門要共享監管執法信息,共同做好本市商務領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11月27日,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和國家衛生健康委修訂發布了《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以下簡稱《名錄》,文件閱讀),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名錄》由正文、附表和附錄三部分構成。其中,正文規定原則性要求,附表規定具體危險廢物種類、名稱和危險特性等,附錄規定危險廢物豁免管理要求。
本次修訂對三部分均進行了修改和完善:
正文部分:增加了“第七條 本名錄根據實際情況實行動態調整”的內容,刪除了2016年版《名錄》中第三條和第四條規定。
附表部分:主要對部分危險廢物類別進行了增減、合并以及表述的修改。《名錄》共計列入467種危險廢物,較2016年版《名錄》減少了12種。
附錄部分:新增豁免16個種類危險廢物,豁免的危險廢物共計達到32個種類。
本文由塑料機械網整理發布,如有侵權或異議請聯系我們。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與本站立場無關。